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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为“身后慈善”多开“捐赠绿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14:30 新民晚报

  

  “20万元捐给上海市慈善基金会。”78岁的市民周月如生前立下了这一遗嘱。上海慈善经历了12年发展,像周月如老太太这样生前立下捐赠遗嘱,并经过正式公证的却还是第一例。

  她的愿望在去世后的第12天终于实现。昨天下午,老太太的亲属们向市慈善基金会捐赠了20万元,捐款归入“国栋慈善教育基金”。心愿虽了,但说起捐赠过程中遇到的诸多不便,大家都希望社会各方为“身后慈善”多开“捐赠绿灯”。

  基金会可做执行人

  “如果没遇到好同事,姐姐可怎么办?”一提起周月如的遗嘱执行人吴迎衡、陈顺钦,亲属们就赞不绝口,不过感激之余,周老太太的妹妹这样发问。周老太太的丈夫去世得早,又没有亲生儿女,她的兄弟姐妹都在北京。2003年,周月如立下遗嘱,指定吴、陈两位好同事做遗嘱执行人。遗嘱公证和执行需要一整套程序,两位遗嘱执行人不厌其烦,忙到昨天下午,终于完成了使命。

  那么,除了好同事,还有谁可以做让老太太放心的执行人?据市慈善基金会马仲器律师介绍,老太太充分信任慈善基金会,才立遗嘱将20万元交给慈善基金会,只要经过公证,市慈善基金会也可以直接承担遗嘱执行人的角色。当然,基金会有责任把这个信息向社会广泛告知。

  保险箱盼“特别提示”

  周老太太生前将20万元存在了银行的保险箱里。她去世后,遗嘱执行人和亲属们去银行准备开保险箱。银行方面说,按照规定,本人不到场,没有本人的身份证,不能打开保险箱。如果本人去世了,那要请保险箱代理人来开箱。可是,老太太当初或许根本就没注意到还有这个规定,自然也没有指定代理人。

  按照法律,要在银行租用保险箱,指定保险箱代理人是诸多规定中的一项,银行依法办事没错。可是,银行需要注意的是,客户的情况千差万别,对周老太太这样的客户,恐怕需要更多耐心的“特别提示”。否则,会生出意想不到的麻烦。

  开箱收费是否可免

  保险箱里20万元的用途是慈善捐赠,没有代理人,需要市慈善基金会派人到现场,才能开箱。前提条件是,慈善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必须到公证处公证身份。

  这时,数千元的收费摆在大家面前——办公证的一系列手续、保险箱的开箱手续都是要收费的。虽然费用做了部分减免,慈善基金会承担了这些费用,但周老太太的亲属们都觉得不好受:这收费当然是有章可循的,但它能鼓励慈善吗?有关机构、部门是否可以制订合情合理的鼓励措施?记者姚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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