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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你不该一阔就变脸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00:13 红网

  青年才子郭敬明是个很能制造新闻的人物。弄得全国“水响”的抄袭事件余波还“波光潋潋”,却又弄出个很吸引眼球的新闻来。今年6月29日是《萌芽》杂志50岁的生日。杂志过生日,自然是向它培养出来的作家约稿庆贺。《萌芽》便向韩寒、郭敬明等腕级的“萌芽”人约稿。谁知红得如日中天的郭敬明却表示:“《萌芽》稿酬太低,要我的新作,除非提价。”(7月1日《新晚报》)

  《萌芽》的稿酬是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无论怎么低,大概也不会低于现在大刊物一般通行的标准吧。当然,已经成为大作家的郭敬明嫌《萌芽》稿酬太低,这是很正常的。因为现在无论报纸,还是杂志,对名人名家实行的都是髙稿酬制。现在是市场经济,讲的是物有所值、逐利而为。像郭作家这样以卖文为生的人,把文章卖给价码出的髙的刊物这是没有什么错的,和刊物要价也是没有错的。

  然而,对于郭敬明的这番表示,我还是很不以为然的。我想,无论郭敬明现在的名气有多大,派头有多足,出场费有多髙,观念有多市场经济,对《萌芽》都不该说出这等“忘恩负义”的话来。众所周知,郭敬明的迅速走红是离不开《萌芽》的。就连他自己也承认“新概念”对他的成名确实是关键的(5月15日《北京娱乐信报》)。可以说,如果没有《萌芽》的新概念作文大赛,那么郭敬明不可能迅速迈入文学的殿堂,更不可能迅速地成为大红大紫的青年作家,赚来盆满钵满的银子。

  在我们这个儒教文化深厚的国家里,对人家予以的恩,当知当报。知恩图报嘛。“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啊。所以,对于《萌芽》的约稿,郭敬明无论如何都应该欣然践约。哪怕分文的稿酬没有,也该接受约稿。知恩感恩,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也是做人的底线。人,不管他有多大的名气,成就了多大的事业,都应该遵守这做人的基本原则,恪守这做人的底线。这不是什么无理的强求吧。

  当年郭敬明在参加《萌芽》的新概念作文大赛时,我想不但不会计较《萌芽》的稿酬,只是祈祷《萌芽》能够用他的作品,祈祷《萌芽》的编辑老师能够慧眼识珠让他脱颖而出。说得极端点,分文不给,或者要他倒贴参赛费,他也要将作品给《萌芽》的。现在成了名了,就嫌《萌芽》的稿酬太低,就要给他付高额稿酬,这哪来的理呀。人可以变“阔”,但变“阔”了之后万不可变脸。如果乘人之舟到达了胜利的彼岸,就看不起了所乘之舟,就要按所谓的市场价值取向体现个人的价值,这拿句老百姓的话来讲是翻脸不认人,都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稿源:红网 作者:匡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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