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今起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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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08:52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记者孙艳芹)昨日从教育部门获悉,我市为期10天的普通高中录取从今天开始,录取工作继续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将报考该校的全市所有区县考生(含学校所在区县的报考考生)的成绩排序,按照规定面向全市招生的规模内招生计划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提前面向全市招生录取的名单,各学校根据录取名单提取考生档案。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完成面 向全市招生计划后,将未录取学生的档案根据考生其他志愿情况转交考生所在区县,参加所报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第二步: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录取剩余计划以及其他高中学校开始录取。按以下步骤:(1)根据考生志愿以区县为单位,由计算机根据招生计划(含扩班计划,不含特长生计划和扩班额计划以及提前面向全市已录取的计划)按1:1.1的比例,对报考本区县普通高中的考生成绩排序,划定提档分数线。然后由区县确定本区县内招生学校录取顺序。 (2)由计算机根据各区县提供的录取顺序和考生志愿,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别按照招生计划,首先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统招计划,打印录取名单;然后录取特长生,打印录取名单;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预录取完成扩班计划,打印预录取名单。 (3)各学校按录取名单和预录取名单提取考生档案,张榜公布本校录取考生名单、书面通知预录取考生。 (4)录取扩班额计划。统招计划完成并张榜公布录取名单以后,有正式下达的扩班计划、扩班额计划的学校,可通过发放挖潜扩招预录取通知书、与考生及考生家长见面等多种方式,充分尊重考生家长的意愿,在家长量力自愿的前提下,交费录取完成规模外计划。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和经市教育局审核预录取的考生。先期同意交费上学并已按规定程序被预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又未交费的,不得强求学生交费,可取消入学资格,所空计划用于递补。 以扩班额计划录取的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所在区县提档线的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