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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加薪一次”写入集体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08:53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李貌)上海富大胶带有限公司日前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在这份有着51条条款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并支持公司工会可行使职权的条款就达18条。该公司工会最近被授予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会工作“双十强”单位称号。

  给员工晋级加薪该公司工会成立至今已有8年。

  几年来,工会主动配合行政开展职业培训,职工培训率达94%。公司每年举办一次职工运动会、每两年组织一次员工体检,平时组织职工开展各种自娱自乐活动。同时,工会还建立帮困救助制度,组织捐款活动等,为困难员工和社会特困群体排忧解难。

  2004年,公司工会与董事会建立了平等协商制度,就劳资双方的利益进行协调。这家民营企业经济效益每年以2位数增长,去年增长率达50%。而公司一直比较偏重销售部门,将其作为公司“第一部门”,在分配上向销售人员倾斜。

  公司工会认为,一个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全体员工的努力,应当让全体员工真正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于是,工会向董事长提议,除了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予以晋级加薪、奖励外,应让全体员工也能随着企业发展而逐步提高收入,使职工体会到公司的兴衰与自己有直接关系,这一提议得到经营者支持。经过协商,公司董事会决定:职工每两年加一次工资。去年,该公司员工平均加薪100元。这项规定以后又被签入企业集体合同中。

  盘下饭店建食堂

  在富大公司,每年都要召开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大会,“两会一体”制度的优越性在于:股东代表列席职代会,可以全程了解职代会的议程、决议;而职工代表列席股东会,可以全程了解股东们的想法和决策过程,强化出资者与劳动者的相互沟通、相互督促,并在沟通和督促中形成共识,在共识中谋取企业与职工利益的“双赢”。原来公司有职工食堂,由于某种原因一度停办。一到中午,员工东游西荡,因嫌不卫生等,常常是买点心凑合一顿。公司工会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后,将之作为职代会提案,最后形成决议:重办食堂。董事会根据决议,几经选址,最后花十几万元盘下附近一家饭店,又出资几十万元进行装修。如今,公司职工能吃到可口的饭菜。

  职工代表进董事会

  近年来,公司职工代表进入了董事会,从参与企业管理到直接参与决策。前不久,公司董事会准备提拔2名副总裁。随后,将人选交给职工代表征求意义,而且规定,半数以上职工代表通过方能获准任职。

  公司董事长袁立认为,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者除了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衡量标准,就是他是否能代表广大员工的利益、全心全意为员工谋福利。职工代表的投票表决,是选拔高级管理人员的一个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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