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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锡铭被判三个无期及55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09:24 兰州晨报

  台头号要犯刑期创纪录

  本报讯据中新网消息,犯下五起绑架案、多起枪击及一起杀人案的台湾头号要犯张锡铭,被台南地检署检察官依掳人勒赎、共同杀人等罪提起公诉并要求处以死刑。据报道,台南地方法院合议庭6月30日对张锡铭的处罚刑期可谓创下新纪录:判处张锡铭三个无期徒刑以及55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新台币820万元。

  1995年间张锡铭枪杀台南县东方酒店股东林庆益,2004年6月在高雄县阿莲乡持枪攻击警察,因不满郑进富未付尾款,持枪扫射台南市国光及大佳当铺,并丢汽油弹。另在高雄县大寮与警方发生枪战,以及提供枪支给成员到云林农田水利会长张辉元的住所开枪。

  2005年7月间张锡铭与同伙藏匿台中县沙鹿镇,警方出动装甲车攻坚,枪战中张锡铭中弹受伤并落网。2005年11月间台南地检署检察官将张锡铭提起公诉,并要求对其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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