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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5元回扣将游客带至险境 游客命丧茶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14:17 生活报

  6月22日,四川汶川县雁门乡瀛洲茶园后山突发飞石,造成4人死亡、4人重伤、12人轻伤,大量游客惊慌失措,精神恍惚。

  为什么一处并非景点的茶园会聚集如此众多的游客呢?记者几经周折,联系走访了当事人,得知这是旅行社为赚取回扣而率团前去消费,其背后黑幕重重。而处理的法规依据却停留在20年前,与现实严重脱节。

  为5元回扣将游客带至险境

  “吓死我了,一回头看见一群石头并排往山下滚,真的不知道怎么逃。那是今后一辈子都不敢在山底下走的那种害怕!”河南游客郭先生捂住胸口,面色苍白:“就在我面前1米的地方,看见我的同事轰地就被石头砸在下面,连一个字都来不及说。车外面一个人被砸成了肉泥。”

  来自湖北孝感一位姓付的游客,惊魂甫定,拿起相机拍下了茶园所处的危险位置。提起前往茶园的经过,这名50多岁的老人异常愤慨:“我们早上7点半从茂县发车到汶川,路过汶川的时候,导游说前面有个茶社,要带我们去品茶。当时我们游客就反对,说我们没有这一条旅游线路,为什么要安排我们去品茶?她说为我们导游能得5块钱,让我们配合一下,完了茶园按人头数,每个人返给我5块钱。就这样强行把我们拖去了。”

  游客们要去的茶园,安全程度究竟如何呢?

  “在山上,看上去垂直高度大概有四五百米高,从地面到上面大概80米的地方有个护栏,用水泥桩和铁丝网扎的,有5到8米的距离被砸开了个口子,石头都是从那飞下来的。”游客高先生被石头砸中臀部,直起腰来很吃力。他告诉记者,从护栏的设置看,说明之前大家已经知道了这里存在安全隐患。

  这个茶园在一座100多米高的山崖下,门口的一间房子被滚落的山石砸了个对穿。一位当地人指着山崖中间的护栏告诉记者,这些护栏只能挡住一些小石头,遇上这样的大事故,显然起不了什么作用。“为什么明知道有安全隐患,还把客人往那带?难道我们游客的性命还不值那5块钱吗?”高先生愤怒地说,“我们一定要讨个说法!”

  购物环节出险谁负责

  在游客和成都联运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中,6月22日的行程是:途中参观藏中药,游卧龙熊猫基地,抵日隆。游客们认为,合同里根本没有“品茶”这一项,旅行社违反约定,导致游客遇上山石滚落,必须承担责任。

  “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我们有这个安排。”成都联运旅行社经理杨洪伟则认为去品茶无可厚非。他拿出一份“安排”,和正式旅游合同有所不同的是,备注中加入了“安排购物点不超过6个,水晶、牦牛肉、藏中药、茶叶等”字样。这份“安排”没有人签字盖章。

  “这是我们给导游的日程安排。我们6月19日签的正式合同,加的部分是临时提出来,以传真的形式发到他们会务组的酒店,他们只是收到了,没有正式回传盖章。但事实上我们接待业务已经成交了,旅游保险也上了,这只是一个手续问题。”杨洪伟说。

  “车是停在茶叶店的停车场里面的,突然山体石头落下来,汶川旅游局给我们的答复是意外。既然是意外,他们政府对此就没有任何责任,我们按照政府的规定企业化操作,完全按规范来。为每一位客人保了人身意外保险,那么至少可以得到的保障是,死者这10万元保险赔付是没问题的。其他的不好说。”

  河南游客郭先生当即表示质疑:“如果不带着我们去这个地方,这个地方再怎么塌方,与我们又有何干呢?导游带我们去了不该去的地方,造成了我同事的身亡。除了保险公司保险之外,旅行社对我们真的就一点责任没有,摘得自己一干二净吗?”

  游客付先生说:“对我们这些活着的人,旅行社的态度是每人退800元费用就完事,连一个道歉都没有,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双方在责任问题上发生激烈的争执,游客们投诉到成都市旅游局,成都市旅游局副局长和育东表示,调查核实后,将在合适的时间对此事进行处理。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正在进一步协商。

  “购物行规”考问法律缺位

  一位经常跑四川、云南线路的司机告诉记者,这个季节是西南地区地质灾害高发期,开车的都不会在山脚下过多停留,以防山石滑落。而6月22日事故发生时,天正下着雨,作为导游,难道不清楚在这样的天气带游客到山崖下“品茶”意味着什么?一位目击了事发经过的导游道出了“玄机”:导游是在“赌一把”,认为灾害不会那么巧让他们赶上。因为如果不“赌”,导游就拿不到购物点给的回扣。

  受伤人员中除联运旅行社的客人外,成都山水旅行社、康辉旅行社、藏羌风情假期旅行社等均有客人受伤。杨洪伟坦言,带游客去购物点购物是一个公认的行规:“我们四川省旅游局有个规定,就是说6天团,我们的购物点,平均每天一个。很多旅游车按惯例都要去。”

  对于回扣,国家旅游局《关于严格禁止在旅游业务中私自收受回扣和收取小费的规定》中规定:

  “私自索要、收受回扣金额在五百元以下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相当于其非法所得等值或者以下的罚款,同时给予行政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主动付给私人回扣金额在一千元以下的,处以相当于其所付回扣等值两倍以下的罚款;主管部门应当对直接责任人的经营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作为颁布于1987年的法规,这些20年前的规定明显过时。以瀛洲茶园每人5块钱的回扣为例,如果按此处罚,一辆车30人,对旅行社的处罚将不会超过150元,对茶园的处罚将不会超过300元,与4死群伤的后果简直无法比较。而且“导游和商店都不是公务人员,行政处分没有任何意义。”

  其次,对于旅游购物环节的安全问题,实际上法规约束力十分有限。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颁布于1994年,对此仅有一句话:“在安排旅游团队的游览活动时,要认真考虑可能影响安全的诸项因素,制定周密的行程计划,并注意避免司机处于过分疲劳状态中。”对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给予批评或处罚”,但没有具体说明处罚程度和方式。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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