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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吧”接纳一名未成年人罚款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15:08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7月2日电(记者周立民、熊润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按每接纳一名未成年人罚款2000元的标准处罚,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5000元。”近日,经过较大幅度修改的《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经过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新条例从原来的40条扩充到50条,增设了“许可与备案”专章,依据行政

法规,规定了设立营业性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文艺团体,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等文化经营单位的许可和备案制度;对法律法规未作规范的行为,如营业性艺术展览、文艺比赛等,加强管理和监督,规定了文化行政部门对其内容等有关资料的审查制度。

  新条例针对文化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规范。将网吧作为监管重点,规定其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网吧应当使用文化部门、公安部门实施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设定了义务,对其为网吧提供、暂停以及终止接入服务作出了规范等。关于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处罚规定,参照国家部委有关文件,结合本省实际,细化了处罚下限,增强了可操作性。

  此外,新条例还对加强行政管理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在查处文化经营违法行为时的职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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