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租车再减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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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1:36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本报南昌讯记者刘小荣报道:南昌市在今年5月底和6月中旬先后两次给予出租车燃油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又决定再出举措为出租汽车行业减负。 根据燃油价格改革后的情况,南昌市城市客运行业管理部门将在听证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出租汽车运价,取消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个体工商管理费以及机场、车站、码头、饭店、宾馆、商场、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的出租汽车管理费以及驻点营运费,降低10%出租汽车 经营权有偿使用费、计价器检定费、养路费、人防费收费标准。同时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以行政手段对出租车进行尾气、噪声及其他各种强制性的安全检测并收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