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示范性管理”的思路应该有所改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2:01 华夏时报

  北京市整治非法小广告协调小组办公会议日前提出,在下一阶段小广告的细化整治中,要求18区县各“打造”出两条精品示范大街,而精品大街的入选标准之一就是无“小广告”。

  一个北京市,街道何止千条,一个区或县打造两条精品示范大街,对该区或县的居民来说,意义有多大?即使生活在这两条街道内的人,也不会只在这两条街道往来吧?如果

这样,打造的目的何在?这样的工作可以做给“其他街道”看,这也是“示范”的落脚点。但是,硬性规定一定要“打造”出来的“示范”,对其他街道有示范意义吗?

  城市非法小广告是个顽症,被称为“牛皮癣”,是城市管理的难题。虽然我们相信在有关部门的“要求”之下,各区县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做到各“打造”出两条精品示范大街,但这毕竟是建立在非常态的基础之上的——资金的集中、人力的优先、技术的支持、巨大的压力、诱人的政绩,这样做出来的“示范”,只能是一种高高在上的“示范”。

  实事求是的做法是,有条件的区县不妨先行一步,利用资金、人力、技术的优势,把能做好的街道乃至整个区县都变成“精品”;条件比较差的地方,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尽量做好,使环境相对变好,非法小广告相对变少,即使只能“打造”出一条甚至没有精品示范大街,又有什么关系呢?管理部门应该做的,是对有惰性的区县进行推动,是对各区县进行良性引导,是通过对各区县这方面工作的管理,使各区县在资金、人力、技术的调配上处于合理状态。管理应该抓常态,而不应该一味抓“示范”。很多地方一旦想做点什么事情,就先定下“示范点”的目标和数量。这种“示范性管理”的工作思路应该有所改进,才会有益于人文北京的建设。

  管弦士


作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