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实施峰谷电价要让市民尽快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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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2:01 华夏时报 |
北京电力公司日前表示,东城西城试点地区还没有家庭采用峰谷电价,申请峰谷电价收费的居民还要与电力公司签署电费核算协议,目前此协议还在制定中。打算申请峰谷电价收费的居民还需要再等待一段时间。 从7月1日起,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到户价格每度由原来的0.48元调整为0.4883元,1千伏及以上到户价格每度由原来的0.47元调整为0.4783元。此前,有关部门就宣 布,北京市将在电价上涨的同时,在西城和东城实施峰谷电价的试点。由于谷时电价约比峰时低两毛,因此有不少居民、尤其是那些低收入的社会群体,非常希望尽快使用峰谷电,以减轻经济负担,但是,为什么“真正尝试还要再等一段时间”?按有关部门的说法,是因为协议还在制定中。协议还没有制定,电力公司当然无法与居民签协议。可是,为什么此前在有关部门宣布电价上涨时,告诉大家同时“在西城和东城实施峰谷电价的试点”呢?难道当时有关部门不知道协议没有制定出来还是有别的隐衷?应该说,此次北京居民生活用电调价幅度非常小,每度只比原来上涨了0.0083元,还不到一分钱。但是,考虑到北京庞大的人口基数,生活用电是非常惊人的,所以电价的些微变化,都意味着电力部门将收获巨额“财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上涨时毫不迟疑,但是当有居民想使用峰谷电以减轻经济负担时,有关部门却告知人们“还需要再等待一段时间”,这无疑不是便民利民的表现。 不久前,北京电力公司有关负责人就解释说,“此次居民电价上调部分是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是全国性的资金筹措,因此不存在开听证会的问题”。这本来就让老百姓感到有些郁闷,到现在,说好的居民申请使用峰谷电价的试点,也以一句轻飘飘的“协议还在制定中”就打发了。我们不愿意以恶意揣摩有关部门的言行,但是有关部门的作为未免让我们浮想联翩——这好像不能怪老百姓猜疑。 方虹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