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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雇人哭丧是一种伪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2:54 山西晚报

  [新闻回放]据新华社昨日报道:亲人去世伤心痛哭原本是人之常情,然而对于一些哭不出来的“孝子贤孙”来说,花钱雇人代哭正成为他们的选择。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南昌代哭现象日益增多,对中国人传统的孝道产生冲击,也引发了社会争议。

  毋庸讳言,中国儒家传统中对于“孝”极为重视,这种重视也极深地影响了国民的民族性格,是否尽孝成为了社会衡量一个人道德的主要标准。今天,孝仍然是我们评价一个

人行为的标准之一,只不过我们是扬弃了传统孝道中一些不合理的东西,更多的是吸取其一些精华。那么,一个人以其行为来表现“孝道”,以得到社会的认同,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但是,孝不是一场作秀,更多的是内心的一种真诚的心情态度,徒具一定形式可能是孝道背道而驰,充其量是一种不道德的伪孝。

  孝首先是对父母长辈的物质供养,要求子女从物质上赡养父母,但更重要的是要尊敬、善待父母。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所以,把对死者生前的关爱作为了今天理解“孝”的核心,我认为,这种理解是正确的。

  通过一定的仪式表达哀思也是一种孝的体现,必须由作为晚辈的子女亲自进行,它仍然表达了一种内心哀思,这种哀思的仪式是他人不可替代的,不可进入市场领域由他人来包办,否则就根本不能反映子女的真情实感,无法体现仪式所具有的“孝”的精神。

  因此,雇人哭丧并不能真正体现晚辈的孝道,它是一个无关孝道而有关这些雇人者的面子的问题。雇人哭丧者,不过是通过这种形式来向外人和社会表现他们具有孝心,以保住他们的面子,至于他们内心是否有孝心并不重要。至于有些人对父母生前不理不睬,死后却极尽厚葬,更是对孝道的彻底背叛。

  所以,雇人哭丧可休矣!

  □杨涛(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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