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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世界也须明荣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2:56 大江网-江西日报

  前不久,全国各大网站纷纷发起倡议,呼吁全社会共同构建网络文明。大兴网络文明之风,这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题中应有之义。网络的经营者、使用者、管理者都应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做人的明镜、人生的航标,时时处处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

  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互联网站有近70万家,内地网民达1.11亿人。毫无疑问,互联网对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然而,网络在给人们带来海量信息、便捷生活和精神享受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消极的、负面的东西。在网络中,传播淫秽、色情、暴力、迷信等有害信息者有之,大肆抄袭剽窃、制造“文字垃圾”者有之,骗财骗色、宣泄私欲者有之,教唆犯罪、鼓动恶行者有之,热衷“裸聊”、身试“一夜情”者有之,造谣生事、诽谤“恶搞”者有之……行走在五彩斑斓的虚拟世界里,如果没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荣辱观念,就有可能是非不分、美丑不辨、善恶不明,就有可能做出有悖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事情来。

  有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在大庭广众面前尚能慎重行事、检点行为,坚持“八荣”、拒绝“八耻”。一旦上得网来,头戴“面具”、身穿“马甲”,便以为无人知晓、无人监督,于是“胆量”陡增、“心弦”特松,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飘飘然忘了自己姓甚名谁。殊不知,在最隐蔽时,最能看出人的品质;在最细微处,最能洞察人的灵魂。

  虚拟世界其实不“虚”,它是现实社会的延伸。无论虚拟世界如何发展,其活动主体都是人,每一个网络终端都与现实社会中的人紧密相连。因此,在现实生活中,需要知荣明耻;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同样需要扬荣弃耻,同样需要用“八荣八耻”来导航。

  首先,要做到文明办网。各网站应始终把“八荣八耻”作为文明办网一以贯之的指导思想,确保网站成为传播有益信息的渠道,始终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其次,要求广大网民做到文明上网。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重视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再次,要求网络管理部门科学把握互联网的特点和规律,切实加强网络监管、封杀不良网站、打击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环境。网站是网络文明的主导,网民是网络文明的主体,相关管理部门是网络文明的保证。只有坚持“三管齐下”,切实把“八荣八耻”的要求贯穿其中,才能真正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本报评论员陈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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