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田被反咬诈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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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6:30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因认为电视剧《钦差大臣》在后期制作时“注水”,将原来的30集扩到33集,该剧主演、著名演员李保田为此将拍摄方北京时代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90万元。对此,投资方却称是李保田预先设下陷阱要敲诈公司。 李保田: 不顾艺术质量拉长集数 李保田起诉称,2004年时代春天公司邀请他出演电视剧《钦差大臣》兼任艺术总监,他当时提出的条件是:保证该剧的艺术质量和其合法权益,即拍摄完成后,应当严格按照约定的集数发行,不能在后期制作中“注水”。时代春天公司承诺同意这些条件。但时代春天最后将该片由30集拉长至33集,并向国内多家电视台播出并发行了该剧的VCD和DVD版本。按照合约,每超过一集将按每集30万元向李保田支付酬金;加上时代春天公司擅自报审、发行或播出,应向其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投资方: 李故意失踪造成“违约” 针对李保田的控诉,投资方负责人吴晓举行了小型记者会,声称是李保田故意失踪造成“违约” ,让公司赔钱。吴晓在发布会上情绪激动地说:“李保田在角色杀青、全部钱拿到手后就消失了,怎么也找不到他。而且作为《钦差大臣》的艺术总监,整个电视剧的后期李保田应该是要看的,他更要对电视剧中自己的角色删改部分进行配音,但是李保田再也不露面了。” 对于拉长集数的起诉,吴晓反驳说:“他早就知道拍摄的量远远超过了30集,可还是让我们完全按照他修改的剧本拍摄,还说只要保证艺术质量就可以,不用管集数。李保田没有参加后期制作,没有尽到艺术总监的职责,我依然付给了他300万全款。但是李保田居然还要告我的公司,让我的卖片出现问题,这太卑鄙了!他作为艺术大师,怎么能不守信用、没有艺术道德呢?” 双方各执一词,据悉此案已在北京朝阳法院立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洋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