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通过审议 教育收费列入监管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6:3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惠婷)6月30日,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该《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有望在年内实施。

  在对《条例》审议时,有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教育多收费、乱收费的现象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对教育收费监管不力,也容易引发职务犯罪,建议在条款规定的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和活动中,增加有关教育收费的内容。

  记者注意到,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该《条例》第十条中,将教育收费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资源开发等,共同列为容易引发职务犯罪的活动,要求政府加强监管,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条例》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定期述职述廉、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报告、收入和境外存款申报、任职回避、廉政质询和问责谈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等规定。輥輳訛6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