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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严查重罚超时加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6:5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据新华社上海7月2日电】(记者高路)上海市劳动监察部门2日公开了近期查处的部分用人单位超时加班的情况,并且表示将保持查处力度,对于强迫职工加班或超时加班问题严重的企业,将从重处罚。

  在上海各地,职场的“超时加班”相当普遍。一项调查显示,上海有4成劳动者处于超时工作状态,“朝九晚五”成了“朝九晚无”。为此,上海市劳动监察部门在近期加大了

查处力度。检查情况表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主要有四种做法:一是长期恶意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上海一家制衣公司生产车间的劳动者,平均日工作时间均达到或超过12小时,个别车间的劳动者甚至整月无休。二是以生产任务过重为由安排超时加班。三是以实行“计件工资制”为名安排超时加班。四是以实行“综合计时制”为名安排超时加班。

  对已查明的严重存在超时加班问题的用人单位,上海市劳动监察部门给予了从重处罚。例如,对于上海一家制衣公司以内部规定形式长期安排超时加班的行为,被罚款83万多元。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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