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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紧急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8:1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7月2日讯 (记者 刘艳)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等9个部门联合制定的《海南省整顿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日前下发,根据该方案,7月开始至9月,我省将以减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负担和解决出租汽车行业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暂停许可出租车新增运力

  对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停止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对已经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市县,将对出让数量、金额、期限、审批程序以及经营权转让、质押、权属关系等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

  针对部分市县盲目投放出租汽车运力问题,《方案》明确要求,在我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未出台前,暂停许可新增出租汽车运力;对已审批但未投放市场的出租汽车运力指标,一律暂停办理有关营运手续。

  风险抵押金限期返还

  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我省将开展对出租汽车企业承包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出租汽车企业利用经营权实行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取风险抵押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和高额承包等,向司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的行为。 对经查实向司机收取上述费用的,必须限期全额返还;拒不返还的,要追究该企业责任。同时,《方案》要求,出租汽车企业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为司机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等保险费。

  严查公务人员私养“黑车”

  根据《方案》要求,我省各市县将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非法营运的轿车、摩托车、客货两用车和无营运证照或伪造营运证照的客运车辆、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等进行彻底清理,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同时,对一些地方政府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牟取暴利,成为非法营运“保护伞”的行为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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