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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芦荟非彼芦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8:1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7月2日讯(记者 元惠卿)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栏目近日一期关于劣质祛斑霜的报道中,提到一种汞含量超标的祛斑霜“金芦荟”。这本是广东一家企业的产品,却被不少人误以为是海南金芦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产品。为此,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专门出示一份说明,写明节目中提到的“金芦荟”和海南金芦荟公司没有关系。

  被点名曝光的“金芦荟”祛斑类化妆品,包装上标示的是由广州市星麟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出品,广州雅兰丝化妆品有限公司分装。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该产品汞含量超标9万多倍,并伪造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而海南金芦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芦荟祛斑霜”,经卫生部审核,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获得卫生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许可批准。去年经省疾控中心检验,卫生化学检验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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