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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工作人员”骗房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8:40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实习记者张玉宝实习生吴东刚

  【金陵晚报报道】 本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陈丹拿出一个南京市房产局的工作证和一份《市房产局集资建房合同》给记者看,“这就是他的工作证,他说房产局要集资建房,骗走了我18000元钱。”这个人到底是不是房产局的工作人员呢?还是一场骗局?记者随即展开调查。

  A.同居情人对簿公堂

  6月27日下午,陈丹敲开了法援热线值班室的门,跟记者讲述了被骗经历。据陈丹讲,骗他的人叫刘冬,是她以前的同事。陈丹说她跟刘冬是在2003年上半年认识的,当时她跟丈夫在离婚问题上遇到一点麻烦,刘冬主动告诉她说他认识某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可以帮陈丹的忙。于是在后来的接触中,两人逐渐建立了感情,并于当年9月份同居在一起。一段时间后,两人都从原来的单位辞职。

  2004年9月,刘冬拿着一个南京市房产局的工作证和一份《市房产局集资建房合同》,对陈丹说他在市房产局上班,近期其单位要集资建房,从陈丹处借走18000元。

  陈丹拿出刘冬写的工作计划给记者看,上面写着某日为某某解决房产证问题等。后来,陈丹从朋友处了解到,刘冬根本就没在房产局上过班,他只是在一家房产公司上过班。

  借条到期后陈丹多次催要,刘冬一直不愿归还这笔钱。于是陈丹在今年初向玄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冬归还借款和利息。

  B.情人的证件是假的

  在刘冬的工作证上,清楚地写着“工作单位:南京市房产局”、“职别:科员”。而且,那份刘冬拿给陈丹的集资建房合同上也有房产局交易中心的账号,难道这一切看似是真的东西都是骗子的道具?

  6月28日上午,记者打电话到市房产局办公室核实,得到的答复是没有刘冬这个人。记者又将刘冬的工作证和集资建房合同到市房产局劳动人事科核实,在经过核实后对方告知“此合同及工作证均系伪造”。随后,记者向公安部门报了警,公安部门表示会调查处理此事。

  但是,随着一步步地调查核实,记者预感到这件事远没有陈丹一开始说的那么简单。从陈丹拿出的判决书来开,陈丹的一套房子和她母亲的7000元钱也都成了被刘冬吞下肚的猎物。

  C.一次又一次被骗

  “他不止一次骗我,从我和家人手中骗走了几万元钱。”在陈丹给记者看的一份列表中,包括打官司的费用在内,她计算出的刘冬欠款总额为103280元。

  陈丹告诉记者,在同居3个多月后,刘冬称他患有肺结核病,想把以前的公积金提取出来治病。为了帮助刘冬,陈丹将她一套位于营苑西村的房子过户到了刘冬名下,当时刘冬没有付给陈丹一分钱,但是写下了一份还房协议,声明会归还该房产。

  之后,刘冬把这套房子作抵押,在银行贷款7万元。陈丹说,后来她多次要求刘冬将房产重新过户给自己,但是刘冬一直拖着不办。之后,在她多次催促下刘冬写下一份还款计划,写明他是以提取公积金的名义,骗了陈丹的房子,并在陈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抵押贷款。同时,刘冬还在这份还款计划中保证按期归还银行贷款。直到2005年4月份,这套房子才重新过户到陈丹名下。

  2004年12月,刘冬又以种种理由,向陈丹的母亲借7000元。但到了还款日期也一直拖着未还。

  D.到底谁才是骗子?

  6月28日下午,在刘冬的家里记者见到了刘冬的父母。但是关于陈丹所说的事,两位老人给出了截然相反的说法。

  刘冬的母亲告诉记者,刘冬小时候受过伤,长大了头脑反应有些迟钝。在刘冬刚跟陈丹认识时,陈丹隐瞒了自己是有夫之妇的事实。认识后不久,陈丹要求住到刘冬的家里。刘冬的父母还准备在2004年10月份为两人完婚。后来,刘冬的母亲发现陈丹其实并未离婚,坚决不同意两人继续交往。

  对于陈丹说的刘冬骗取她的房子并抵押贷款7万元的事,刘冬父母说那其实是两人的主意。而且,刘冬取出的公积金9988元第二天就让陈丹拿去买了台笔记本电脑。之后两人不工作,把7万元贷款也花掉了。

  同时,刘冬的父母说刘冬借陈丹和她家人的钱都已经还掉了。但是还钱时陈丹借口借条丢了或者格式不对,没有把借条还给刘冬。并且在2005年2月15日,陈丹带着其父母到刘冬爷爷家闹事,要求还钱。陈丹及其家人逼迫他写下了这些还款计划和补借条。

  刘冬父母还拿出一份落款为刘冬的《情况说明》给记者看,上面对于上述问题的讲述跟刘冬父母讲述的基本一致,说他在陈丹及其家人的威胁下写下了重复借条,并说陈丹多次带人到其家中冲砸要钱。刘冬写道“现在回想起来就像做了一场恶梦,一场大灾难落入了我家,如绳索颈,越套越紧。”

  不过,记者就刘冬及其家人的说法向陈丹核实时,陈丹都予以否定。

  E.他表示愿意还钱了

  陈丹和刘冬的同居关系一直持续到2005年2月份。之后,陈丹先后三次将刘冬告上玄武区法院,要求归还借款和偿还银行贷款。今年3月份和5月份,法院开庭审理后三次都判决刘冬败诉,要求其付给陈丹各种费用共计9万多元。但是,刘冬一直没有支付这些钱,也没有上诉。

  但是刘冬母亲说刘冬在今年3月份就去外地打工。刘冬走后也很少跟家人联系。刘冬的父母表示刘冬的债务是他自己的事,他已经是三十岁的成年人了,父母不会再为他还债。

  出乎意料的是,在记者发稿前,陈丹打电话给记者,说刘冬已经跟她联系过了,表示会尽快想办法把判决的钱还给她。(文中人物为化名)(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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