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新生不得故意拖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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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8:52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记者孙艳芹 通讯员王兆刚)昨日从市招办获悉,招生学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否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等学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 据了解,招生学校必须在每一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决定考生取舍,及时上载录取数据 。高校按时间完成录取工作是为了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等学校,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主动沟通后,如果仍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学校,并将情况上报教育部。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录检审核通过后,招生院校须按照规定格式将不予录取的考生名单及原因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审核过的高校上载的录取名单,打印后加盖录取专用章,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3天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单寄给招生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