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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措施得力有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9:01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建 一项调查结果表明,上海的社区矫正工作“从定性研究结果来看,市民、工作人员和矫正对象都表示能够接受,他们认为社区矫正更加人性化,能够更好地使服刑人员融入到社会中。”

  作为我国刑罚执行理念的一次重大变革,自2002年8月起,上海市在全国率先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最近,上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委托零点调查公司对社区矫正的

公众认知度和社会成效等进行专题调研,以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科学客观的决策依据。

  此次调查的执行样本量为1061人,研究对象为社区矫正服刑人群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群体和社会普通公众。

  调查结果显示,上海市民对社区矫正表现出较高的接受度。有近半数的受访者认为进行社区矫正比较合理。对“如果在你所居住社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你是否能接受”的问题,有六成的人表示能够接受,还有四成的人表示在了解相关信息之后会接受。

  在知道所在社区已经实施社区矫正后,有72%的人在心理上没有任何变化,和以前一样,有12%的人表示在刚开始的时候心理上略有不安,过一段时间后即恢复平静,仅不足一成的居民在心理上会感觉不安。这表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较小。

  调查结果还表明,大多数受访者认为可以接受矫正对象的道歉,对其过往的行为能持比较宽容的态度。在补偿方式方面,受侵害损失较小的受访者对于经济补偿或其他形式的服务性补偿一般都予以拒绝,对于损失巨大的,受访者觉得还是应该予以一定的赔偿,然而,对于服务性的补偿,受访者都存在一定的戒备心理。

  在受访人群中,有56.3%的人表示愿意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当中。而不愿意参与者的原因主要是“没有时间”、“缺乏专业的帮教能力”。

  令人欣喜的是,上海市民对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较高的认同度,认为“方法和措施都是得力有效的,服刑人员表现出来的各种变化,基本符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初衷”。大多数受访者感觉到,服刑人员与刚回社区时相比,变化明显的方面主要表现在比以前开朗、抵触情绪减弱、经常参加活动、对党和政府评价提高、家庭关系更加融洽等等。矫正对象普遍认可社区矫正这种服刑方式,觉得回社区后自己的心态与在监狱时大不相同,也更易于接受相应的教育。

  对于“对社区矫正人员最为有效的帮助方式”这一问题,有88%的受访者首选了“进行技术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其次是解决家庭与生活困难、发动更多社会力量进行施助、提供心理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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