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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或设领事保护工作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9:08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南方日报记者谢苗枫)昨日记者从省外办有关部门了解到,随着对外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广东有可能会在省外办领事处设立领事保护“工作机构”,加大人力、物力对在境外的中国公民,特别是粤籍中国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截至去年年底,广东籍中国公民经广东口岸出境的人数达2021.3万人,创历史新高。省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外交部于5月29日在领事司专门设立领事保护处后,广东也有可

能按照有关部署、批示在省外办领事处中成立专门的领事保护“工作机构”。

  省外办特别提醒,在国外只要属于保护范畴内的两岸四地的中国公民(包括个人与法人)遇到困难都可通过以下渠道寻求保护:

  登录外交部网站,www.fmprc.gov.cn

  致电国家领事服务热线:+86-10-65963500

  发电子邮件至广东省外办领事处邮箱:lingshichu@gdfao.gd.gov.cn

  发传真至广东外办领事处:+86-20-81218661

  致电广东省外办领事处:+86-20-81218456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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