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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实际利用台资已近5亿美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9:15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7月3日电(记者许雪毅)与台湾一水之隔的福建省莆田市近年来积极开拓对台经贸合作空间,从1987年批准首家台资企业起,截至今年5月底,莆田累计批准台资企业412家,协议台资7.32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4.91亿美元。

  “十五”期间,莆田对台进出口贸易总额14.98亿美元。在莆田台资企业逐步形成以核心企业为主,相关企业配套的集团性企业,并逐步向电子、机械等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

以及农业、房地产、娱乐休闲、交通运输等行业拓展。

  莆田地处福建经济活跃的闽中南沿海中部,与台湾仅一水之隔,并位于福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承上启下的枢纽地带。

  莆田“十一五”规划提出,充分利用邻近台湾、腹地纵深的地缘优势,建成福(州)厦(门)客运枢纽和向莆(江西向塘-福建莆田)铁路,初步建成以铁路为主干、公路为主体的对外运输网络,形成以大型港口、铁路客货运站、公路场站为中心的一体化地区性交通枢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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