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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要关注贫困人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9:47 南方日报

  直言

  迅之

  广州市番禺区今年实行了“城乡合作医疗”,把未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居民纳入合作医疗体系。参保的居民和农民,每年最多只需交纳60元,就可以获得最高2万元的医疗费用

报销。目前,该区所有居民和93.2%的农民从中受惠。对于番禺区的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来讲,他们或许会从此降低对上医院看病要花大钱的恐惧,“城乡合作医疗”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农村医疗保障的替代品。

  合作医疗制度从上世纪50年代开创至今,走过了许多曲折的道路,其中有一段时间农村合作医疗遭到瓦解,最低时覆盖率只有5%左右,加上基层卫生组织的衰落,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现象相当普遍。根据2003年的调查显示,农民群众有病时,有48.9%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6%的人该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明显增多。

  正是由于医疗保障制度的缺席,农村公共卫生出现了若干危机。重启“合作医疗”,对于解决当前农村卫生领域的实际问题,具有现实可操作性。但是,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过去的合作医疗具有一个较大的不同:过去是以赤脚医生为医务人员主体,看的多为小病;现在则界定为正规医院,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近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中国农村卫生改革路在哪里》的报告,认为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只保大病、自愿参加的性质,可能会出现大病风险覆盖不平等,造成逆向选择。对此,世行也提出了解决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既保大病也保基本医疗保障,提高补偿水平,降低供付比例。

  然而,保大病也好,保小病也罢,关键的是资金问题。这一问题也许在经济发达地区不成为问题,但对于贫困地区来讲,极有可能导致合作医疗“放卫星”。由于合作医疗的筹资多来自于地方财政和农民自筹,一些贫困地区的财政由于捉襟见肘,本来就属于“吃饭财政”,甚至负债累累,在合作医疗上喊口号、开空头支票的情况很多,从而使合作医疗名不副实。其实,这也是某些贫困地区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广东作为经济发达地区,大部分地方财政是可以支撑合作医疗制度的,但在一些偏远山区,仍然可能出现基金不到位的情况,这些情况在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时不妨多加以考虑。不能因为财政问题而把贫困人口排除在合作医疗制度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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