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现场钱洒一地 捡钱不还触犯刑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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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9:5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途经车祸现场不是积极抢救伤员,而是“捡走”洒落在地的钞票,结果触犯了刑律。6月27日,湖南省茶陵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对贪财人范敦伟和龙红阳提起公诉。 今年2月23日晚,陈某携带10万元货款驾车在茶陵境内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陈某当场被摔出驾驶室倒在地上,随身携带的10万元现金洒落一地,引来当地老百姓的围观。其中有人一边报警,一边保护现场,并大声提醒围观群众不要捡钱。此时,范敦伟和龙红阳正巧 开车路过此地,二人见地上洒落着大把的钞票,顿生贪念,不顾众人的反对,强行从地上捡了几把钞票后开车离去。回到家后,二人经过清点共“捡”得2.2万元。3月6日,接到群众举报的茶陵警方迅速将范敦伟抓获,此时他才知道自己“捡”钱也犯了法。次日,龙红阳向警方投案自首,二人将“捡”到的2.2万元现金如数归还失主。 刘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