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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布18个执法部门“权力清单” 严禁滥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10:31 新华网

  新华网消息 贵州省人民政府近日以本年度第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告》公布了该省18个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并用表格的形式一目了然地厘清了各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事项及其一一对应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文,分类清晰、编排科学,同时也方便查询。

  据中新网报道,贵州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称,《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告》是省政府启用的一个新的文种,主要用于对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事项、依据进行公告。

  据介绍,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同时让老百姓对行政执法行为有效监督,防止乱执法、不作为、滥用执法权现象的发生,贵州省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对司法、交通、卫生等首批18个部门25个执法主体的1269项执法事项、执法依据进行了审定,其中包括186项行政许可、985项行政处罚、75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征收,并作为省政府2006年第1号公告予以发布。(王剑波 杨通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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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报道:

  全国80%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厘出“执法清单”

  记者获悉,根据国务院要求,全国约有80%的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梳理执法依据工作,交出了自己的“执法清单”。经省级政府认可后,有的地方已开始对外公布。公布形式多种多样,报纸、触摸屏、政府公报、网络等都有。

  国务院法制办法制协调司司长青锋说,自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作为基础工作,这场工程浩大、前所未有的“执法家底”大梳理在全国各地相继展开。截至2005年底,20多年来我国已经制定法律490多部、行政法规1000多部、地方性法规12000多部、行政规章23200多部。而目前我国80%多的法律、所有的行政法规和90%的地方性法规以及所有的政府规章,都由行政机关执行。从法律规定之“海”中,梳理出属于每个行政机关进而是每个行政人员的职权及责任,任务极其繁重。[]

  河北

  审批、罚款、收费……每天习以为常的执法,如今在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心中有了不一样的内涵。“以前执法,很少想到自己的执法权到底与哪部法哪个条款挂钩;如今,翻翻手边的责任手册,执法职责哪部法哪个条款如何规定,清清楚楚,‘职权法定’四个字已深入人心。增强了我们的责任意识,也给我们戴上了法律‘紧箍咒’。”河北省交通厅执法人员齐树平手拿《行政执法责任制手册》告诉记者。

  这本由河北省交通厅于本月刚刚发放的手册,成了全省2万名交通执法者的“执法清单”。清单之上,该局的法定职责明明白白:负责执行107部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许可、处罚等各种行政执法权204项,并将各项执法职责分解到岗。同时,他们把“执法清单”的相关内容在执法场所上墙公示,既方便群众又多了监督。[]

  北京

  北京对行政执法依据初步梳理后,一个部门执法职能多的涉及法律法规规章100多部,执法职权4000余项,条文上万条,文本3000余页。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助理巡视员王宝金说,梳理完的“执法清单”将很快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行政执法依据数据库。

  河南

  在河南,梳理的行政行为多达8种。除常见的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征收外,还有行政给付、确认、裁决等。河南省法制办副主任许和说,对法定职责不清楚,常常导致政府和部门之间的越权执法。这项基础性工作,直接促进了依法、合法执法。 []

  四川

  今后,各个行政执法部门在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时,都必须依据梳理出的“执法权力清单”对号入座,不得乱执法、无依据执法以及交叉、重复执法。

  近日,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对有关行政执法依据、主体、职权的“三项清理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并将行政执法职权分为了八类。据了解,这次清理的行政执法主体不仅包括法定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还包括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各市(州)政府法制机构必须在6月30日前完成对“三项清理”的审核、审查,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职权大体可以划分为八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以及其他行政行为。

  据介绍,对执法职权进行具体分解,就是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部门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情况理出“执法权力清单”,制订出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图,明确部门内部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权限以及职权行使的程序、标准和期限。这样,部门内部不同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能干什么、如何干、干成什么样”的问题就可以得以解决,重复、交叉执法的现象就将得到制止。 []

  各部委被要求两个月内拿出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据介绍,自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下发后,国务院各部委给予了高度重视。如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文化部等部门,都扎实开展了梳理执法依据、执法主体和执法职权等工作,并在制度建设、考核评议、责任追究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行政执法呈现明显的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的管理特点。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进程中,国务院各部委的工作并不平衡。为此,座谈会上国务院秘书三局有关负责官员指出,若干意见去年下发,今年国务院就进行督查调研,表明国务院是把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制度来抓。国务院各部委应当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广经验,积极探索,在制度建设、完善程序、科学考核、责任追究以及相关制度衔接上寻求突破。

  据悉,目前基层政府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不知道一些部颁规章是否还有效”的问题,另外国务院各部委也需要为本系统或行业提供建立执法责任体系的具体样本,包括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职权、执法岗位、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等环节,所以,会议要求国务院各部委从现在开始两个月内,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工作。只有拿出了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才会有下一步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落实。 []

  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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