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被告席上坐了46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11:48 红网-三湘都市报

  

被告席上坐了46个

  近日,涟源“4·20”案庭审现场,46名被告正接受法庭审判 通讯员郭国权 摄 ■记者 夏雄 通讯员 梁建军 严文郁

  本报7月2日讯记者从涟源市人民法院获悉,以黄卫华、刘新景、刘鹰等为首的黑社

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已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已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数达到46人,被指控涉黑29人,被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达193起,案卷材料180余册,预计庭审时间16天。

  以黄卫华、刘新景、刘鹰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代号“4•20”案),是涟源警方侦破的一起涉黑大案,由我省打黑除恶办公室挂牌督办。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有关部门对该案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高度重视,派出督查组专门督查。同时,社会各界对此案的关注度非常高。此案由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于2006年3月21日提起公诉,经涟源法院专案审理组3个多月的详细阅卷审查和庭审准备,6月27日正式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根据公诉人的指控,涟源法院受理的46名被告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等14项罪名,犯罪事实193起,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后果。

  因该案被告人多、涉案罪名多、犯罪事实多,组织庭审时间长、难度大,为确保此案的公开开庭审理能够顺利进行,涟源市相关部门为庭审的保障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对庭审中的重大事务,庭审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等制定了详细周到的预案,做到有章可循,有备无患,以确保庭审的正常进行。为了做好此案的审理工作,涟源市法院也成立了专案审理组,由有丰富刑事审判经验的主管副院长胡建国担纲,抽调一批业务骨干集中办案。

  □案情回放

  "黄刘黑帮"横行涟源三年

  经审查认定,自2002年以来,以黄卫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结构严密,人员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他们通过强揽工程、参与民间纠纷了难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其中相当一部分用于该组织成员的吃住、玩乐以及购置刀枪、作案开支和受伤的医疗费。据统计,2002年至2005年4月,黄卫华等人以暴力及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在以涟源市蓝田城区为中心的城乡区域,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称霸一方,进行寻衅滋事、抢劫、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及窝藏等各种犯罪活动,分别参与寻衅滋事犯罪59次、抢劫4次、故意伤害1次、非法拘禁1次、聚众斗殴1次、窝藏2次,致1人重伤,11人轻伤,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涟源社会秩序,阻碍了当地经济发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