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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凡事“找领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14:24 新民晚报

  

  吴兴钢

  几十年来,百姓从生老病死到帮困救助,从工作、住房到交通、环境……“有问题找领导”似乎天经地义,早已习以为常。

  在法治不断完善的今天,凡事都找领导就不合适了,甚至会陷入误区。比方说,邻里关系、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债务权益等,一旦发生纠纷,当事双方争论不休,协商不成,应当及早请律师,或到法院,或找仲裁,或去公证机构,相信办案人员会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合法而又合情合理地解决问题,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倘若凡事只知道找政府或企事业领导,不仅加重了领导的工作负担,还分散了领导抓主要事务的精力;再说领导不是专业法律工作者,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也不是司法机构,所以未必能解决问题,而且万一过了法律时效,吃亏的反而是自己,得不偿失。

  普法教育已经把法律送进千家万户,传授于每个公民。人人遵守法律,又善于依法维护自身利益,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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