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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市“宜居”建设的级别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14:54 浙江在线

  去年年初,北京市明确提出了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现在一年半过去了(离2008年也更近了),北京市政建设人没少投入,钱更没少花,这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在“宜居”程度上,却“倒退”了。据《商务周刊》与零点调查公司联合发布的“2005宜居城市排行榜”显示,北京市的排名由2004年的第3位下降到第15位。通过分析,中科院的研究人员发现,在最近结束的这项调查中,如果按家庭月收入“3000元以下”、“3000~4999元”、“5000~9999元”、“1万元以上”把北京居民分成四组的话,“1万元以上”的人对北京宜居状况最

满意,其次是“5000~9999元”的人,而家庭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人则更多地表示“不满意”(《中国青年报》7月3日)。

  应当说,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调查结果。北京是中国的政治中心,因而其提出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作为一个首善之区的城市也应是理所当然的。然上述的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在经过一年多的城市建设,在北京面貌越来越漂亮的同时,却实实在在的在宜居城市排行榜上退步了。而且在以家庭月收入为目标的分析结果中显示,收入越是低的家庭对北京一年来的建设宜居城市的水平越不满意,并且大多是集中在涉及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吃穿住行生活方面。因此完全可以说,这是一个值得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深思与警惕的一个社会信号!

  其实不但是对北京、上海这些特大型城市,且对任何一个城市建设而言,如果将城市的总体社会福利水平建设比作一个能放水的“木桶”,那决定这个“木桶”到底能放多少水,则取决于社会低收入群体在相关的城市建设中福利水平是否从中有了提高,以及低收入群体对此的评介。如有提高,则是城市宜居建设的正效应,反之则亦然。而以此观点对照,一段时间来电、水、出行等物价水平的上涨,使北京低收入社会群体的相关城市建设的“不满意”感受,应该说是与近来一系列城市生活状况变化相符,也可以说是符合实际情况的。而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证明,现有城市主管部门在决定城市建设取向选择方面,没有或较少考虑到低收入群体这块社会福利“木桶”中的“短板”福利提高,因而致使这个弱势社会群体不仅没能从城市建设中获利,相反却收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而这,不但可以说是一个行政取向的悖论,同时也是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的“硬伤”。

  所以就此意义看,面对北京一年多来的宜居城市建设缺陷,固然可以在日后的工作中予以纠正和完善。然从国内城市建设的“面”上讲,现有城市建设中对弱势社会群体利益所造成的“伤害”,应该说,不但对北京的城市建设,同时对其它地方城市建设都可说是一种社会警示。因为有一个社会常识告诉人们,没有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水平提高,就谈不上会有社会整体福利的进步。要警惕!


作者: 周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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