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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酒店"斗地主" 抓赌被扣5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1:43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杨佳薇 实习生王颖

  6月23日,来自渤海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的郭老师向本报反映:6月22日晚上,在燕春饭店,他与两名同事在自己的房间里玩“斗地主”,有少量的现金输赢,他们约定用这些钱买啤酒。没想到却因此被带到长征街刑警中队,还因此受到了罚款处罚。

  ■受罚者:娱乐时被抓

  23日下午,从刑警中队出来不到12小时的郭老师告诉记者,他们一行三人22日是代表学校来参加“2006年中国河北高考招生报名咨询会”的,晚上9时许,三人决定在所住的燕春饭店一边打牌一边看电视。三人玩起了“斗地主”,为了寻点儿乐子,决定每次谁输都要交点儿罚金,游戏结束准备用这些钱买啤酒看晚上的世界杯。不料,大约晚上10时40分许,三名便衣警察以赌博为由把郭老师等三人带到了长征街刑警中队。

  曾学过法律的郭老师告诉记者,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是赌博,只是同事之间的正当娱乐。为此,事发第二天他们曾向市公安局提出了复议申请,但由于长征街刑警中队的执法警察在处罚当晚并没有同时提供给他们相应的罚款单,他们被告知要备齐单据才能进行复议。

  在郭老师等三人写的《申请复议书》上,记者看到三位老师一共提出了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是赌博、罚款欠缺扣押单和罚款单等6点意见。同时,与郭老师同行的司机师傅还告诉记者,在刑警中队的5个多小时里,三位警察曾对他们进行了分开审问,问题也几乎就是反复僵持在他们的行为究竟是不是赌博上,三人开始一直认为自己只有为数不大的输赢,只是一种娱乐不算赌博,直到凌晨2时多,实在撑不住的三人才在罚款单上按了手印。

  ■警方:开罚单需要走手续

  几经周折,6月30日下午,记者终于在长征街刑警中队见到了该队中队长和办案警员,何队长告诉记者,这件事他已经基本了解了,郭老师等三人的确是在酒店这一公共场所内进行了以财物做赌注比输赢的活动,按照《河北省禁赌条例》和公安部门的内部解释,一般赌资在1000元以上的就应当给予相应处罚,而当时郭老师等三人随身的钱财共计近1500元,所以当时办案警员便以赌博对他们进行了处罚。同时,考虑到他们的赌资并不是特别多,因此最后是以轻微违法进行的处罚,当晚只对他们进行了较低限额的罚款。

  而对郭老师等三人提出的没有及时提供给他们相应的扣押单和罚款单。何队长解释,开这一系列单据都是需要走手续的,罚款单一般由分局法制科开出,而当时正是大半夜,受罚人很难当时就收到。同时,考虑到这三个受罚人是外地人,后来警方也向他们表示过会在第一时间将罚款单用邮寄的方式给他们。

  ■律师:三人可申请复议

  针对此事,河北华盛通达律师事务所的李宏伟律师认为,河北省人大发布的《河北省禁赌条例》属于地方法规,长征街刑警中队按照地方法规及内部解释来处理这件事情是有一定依据的,由于娱乐和赌博的界定、赌资的认定都比较难,因此,市民在公共场合从事以财物做赌注比输赢的活动时要特别注意。但李律师也表示,在整件事情的处理上,公安部门在程序上还是有一定问题的,如果三位老师要申请复议,还是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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