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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叫停租用农田变相搞开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2:01 杭州日报

  时下,不少城里人做起了“农庄主”的梦,到山清水秀的农村,向农民租块地,建一座农庄,好不惬意。不过,今后想做“农庄主”,很多事情要了解清楚。日前,市政府发出《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坚决制止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农庄等违法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叫停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或农业开发名义租用农田、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的行为。

  近段时间以来,杭州部分地区出现了以投资农业项目、长期承包或租用农业用地为

名,规避农转用和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擅自建设农庄、别墅、公寓、饭店、茶楼等进行经营甚至转让赢利等非法行为,扰乱了我市用地管理的正常秩序。

  《紧急通知》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受让、租用等方式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各类非农业建设;禁止将用于农林开发的农民集体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农用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禁止以从事农林开发或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的名义占用基本农田和其他农用地,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据了解,8月底前,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对辖区内的农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发现擅自通过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等方式将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法批准和非法占用上述情形土地的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

  警惕借建设之名大量圈地

  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敲响了当前一些地方借新农村建设之名趁机圈占土地等行为的警钟。

  在我省农村,有些乡(镇)、村基层干部片面理解新农村建设,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建房子、造马路、拆旧房、建新房,就是大量占地。一些乡村将建设新农村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搞村庄建设,大量圈占土地,任意扩大用地规模,大拆大建,有的违法违规大量占用土地,甚至是基本农田。同时,农村私人建房违法占地、乡村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这几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价值不断攀升,有些地方基层和农村干部在“以地生财”错误思想的指导下,集体土地非法交易、非法买卖,甚至“以地谋私”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为了防止违法用地情况出现“反弹”,今年省国土资源部门将扩大土地卫星遥感监测范围,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争取及时发现和查处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同时,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省国土资源厅还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限期处理并跟踪检查。对有案不查的进行通报,对查处不力的责令纠正并依法处理。另外,在查事的同时还要查人,以加大土地违法成本。

  相关个案

  “长”在农庄的非法别墅

  2000年,当时桐庐县兴盛“农家乐”———在依山傍水的地方种点蔬菜、水果,搞个经营农家特色菜的饭馆,很受周边城市特别是杭州城里人的青睐。桐庐春江农庄也吸引了不少城里人前往,也就在这个时候,农庄主动起了歪脑筋,以休闲旅游度假为名,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00年3月至2003年10月期间,擅自在富春江镇金家村、孝门村、石塘村的土地上建造别墅、住房、餐厅及管理用房等21处,共计占用村集体土地10466平方米,建造占地2740平方米的非法建筑。其中农庄主以5-15万元不等的价格,将别墅“卖”给杭州等地的城里人。买卖双方尚没有意识到,这一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占地,不但交易得不到法律保护,而且还会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2004年4月26日,桐庐县局依法对该案立案调查。经查,认定这一行为已构成非法占地。2004年6月1日,桐庐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违法单位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10466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目前已执行完毕。

  据统计,今年1-5月,我市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260起,已立案查处248起,涉及土地面积2112亩,其中耕地1808亩。

  (记者王琦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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