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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救救孩子的名义,救救老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3:18 中国新闻网

  浙江温州市第七中学未满16岁的女生吴雯雯,因被班主任拒绝参加期末考试而投水自尽。雯雯的父母将学校和老师告上法庭。据最新一期的《中国质量万里行》报道,在庭审过程中出现了一幕让人感到“出离的愤怒”场面:当被告的代理律师做了辩护发言后,旁听的五六十名老师竟然集体热烈击掌喝彩。

  这一阵掌声和喝彩声,让我意识到坐在旁听席上的这几十个人,不像是有“人类灵

魂工程师”美誉的人民教师。就算是代理律师的发言的确很精彩,就算是学校和老师在吴雯雯之死的问题上没有责任,但毕竟,一个如花一般美好的生命逝去了,毕竟死者痛不欲生的双亲就自己的身边。

  从新闻报道来看,那名班主任并非无辜:当吴雯雯去参加考试的时候,班主任以她的头发未扎好为由禁止她进入考场,待吴雯雯匆匆跑到校外的小卖部买了头绳,扎好头发返回时,班主任又说她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取消了她的考试资格。明眼人似乎看出,这是恶意的刁难!而吴雯雯之所以被刁难,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她欠了班主任200元的补课费。原来如此,我理解那些老师们为什么会鼓掌了:在他们看来,他们和学生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种单纯的市场交易而已。他们出售了教育服务,学生及其家长则为购买这种服务付钱,而打官司也不过是消费者和教育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市场纠纷而已。如果说交易时是“双赢”的话,那么打官司的时候,就是“零和”了。所以当老师们听到代理律师的精彩发言,意识到自己可能会因此赢得这场游戏,他们当然就按捺不住自己的兴奋了。至于死了一个学生,那不过是一个心理脆弱的“消费者”自寻短见。

  闻一多曾经说过,一个民族政治可以腐败、经济可以腐败,但教育不能腐败。如果一个民族的教育和知识分子也腐败了,那这个民族就从根本上垮掉了。想想看,腐败的教育和腐败的知识分子如何培养出健康的孩子?

  以救救孩子的名义,救救老师吧!

  (来源:新京报作者郭松民系北京空军指挥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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