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未收回毕业证遭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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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3:40 重庆晚报 |
昨日,蒋先生打进本报热线投诉,原公司以未收回欠款为由,将他的大专毕业证扣留,同时被扣的还有1000元风险培训金。 据蒋先生介绍,2003年12月,任职于重庆中科科技公司的他,将一台价值7000多元的激光打印机送往某单位设备科。当时,指定收货人不在,于是他让值班的门卫签收。之后,他去收款时,对方却称未收到货物,拒付7000多元货款。 2004年,蒋离职并要求公司退还培训金和毕业证,遭到拒绝,理由是必须将货款收回。原来,2002年,蒋进入公司时,就按公司规定上交了毕业证。1000元风险培训金则是公司从他每月的工资中扣得的。 为何要扣留毕业证?该公司一蒋姓经理告诉记者,公司只是代为保管。如果蒋需要毕业证,他们可开具证明或介绍信,证明他学历的真实性。蒋经理说,由于蒋先生当初未将货物交付指定收货人,蒋应对此负责,只有蒋将货款收回或他本人照价赔偿,才会将培训金和毕业证退还。 对此,高新区劳动局监察大队的有关人士表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扣留他人的证件。蒋的情况如果属实,他们将尽快处理。 记者汪云剑网络编辑:孔祥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