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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收服装费劳动部门:违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3:40 重庆晚报

  昨日,重庆教育学院应届毕业生张小姐打进本报热线咨询,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收取服装费。

  昨日,张小姐拿着深蓝色马甲、裙子,以及白色短袖衬衣各两件,深蓝色领带一条对记者说,此为应聘公司重庆绮嘉化装品商行规定的工作服装。张称,6月25日,到绮嘉化装品商行应聘文员,签订劳动合同时,被要求购置价值280元的工作服两套及15元的领带一条

,共575元。张当场就缴纳了300元,次日补缴了剩余费用。领取了工作服后,张越来越觉得用人单位收取服装费不合理。

  随后,记者联系上绮嘉化装品商行一肖姓负责人。肖表示,应聘者确实缴纳了该服装费,但商行只是代购,并不是强行收取。

  对此,南岸区劳动局监察科表示,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收取服装费都是违规的,张小姐可带上相关证件及证据到监察科投诉。

  记者陈静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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