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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停车场须开具专用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3:58 重庆晚报

  本报讯市市政委昨天公布占道停车管理办法,规定马路停车场如果丢车,可能被吊销执照,不得营业。

  该办法规定,所有的占道停车场应当设置统一标志牌,划定规范的车位标线,必须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停车专用发票,场地整洁干净。市市政委将经常组织考核,如果因管理原因造成服务投诉,每次扣2分,有新闻媒体曝光经核实确系管理责任的,每次扣5分,

因管理原因发生车辆被盗一次扣20分。总分100分,得分80分以下可能受到处罚,严重的吊销停车许可证。

  记者刘邦云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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