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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发生一起亚硝酸盐中毒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4:20 深圳商报

  罗湖发生一起亚硝酸盐中毒事件

  10人中毒,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深圳商报记者王斗天贾少强实习生曾文娟

  【本报讯】昨天下午,罗湖区委常委、区新闻发言人王同信,向市内外新闻媒体通报了一起7月2日晚发生在罗湖辖区的亚硝酸盐中毒事件。据悉,事件中的中毒人数共计10人,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病情稳定,正在留院观察;其余7人已治愈出院,区有关部门没有接到新增中毒人数的报告。

  事发7月2日晚20时到21时左右,古某、肖某等10人在罗湖区北斗路锦星花园4栋201一士多店进食或是士多店叫外卖后,相继出现头晕等中毒症状,其中士多店老板古某症状最为严重。中毒人员先后前往罗湖医院(5人)和流花医院(5人)看急诊。士多店老板古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市政府、罗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副市长卓钦锐与市食品安全办负责人,罗湖区委书记刘学强、区长鲁毅指示有关部门全力救治中毒人员,并立即展开调查工作。

  经市区有关部门初步调查,事件中共有10人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涉及人员均在川渝快餐店用餐或叫外卖。士多店登记名称为川渝快餐店,老板古某(男,49岁,重庆人)曾于当天外出购买鸡油、空心菜、食用油、苦瓜等原料,并于当晚使用该批原料亲自加工食品。7月2日20时许,古某与4位朋友进餐后出现中毒症状,到罗湖人民医院求医,其中古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4人已无大恙。与此同时,该店卖出的外卖致5人中毒不适,送流花医院就医,经救治无大恙。经罗湖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对病人呕吐物、洗胃液以及残留食物检验确认,10人均为食用亚硝酸盐中毒。其中病人呕吐物亚硝酸盐为每千克1200毫克,超出正常范围600倍。

  事发当日,罗湖区安监部门启动了紧急预案;3日上午,卓钦锐副市长率领有关部门到罗湖区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对救治和善后相关问题做出了具体部署;3日下午,罗湖区委书记刘学强、区长鲁毅亲自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分析和通报该事件,并对下一步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出部署;黄贝街道办事处正在认真进行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区有关部门正在全面进行食品安全排查,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昨天下午7时许,从罗湖区有关部门传来消息——亚硝酸盐中毒事件的原因已基本查明:当日士多店老板古某在亲自下厨炒菜过程中发现食盐用完了,于是往锅内加入了清洗猪大肠用的亚硝酸钠用于替代食盐,在尝试了食物后觉得还不够咸,又再次往做好的食物中加入了亚硝酸钠,造成食物中亚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引发了中毒事件,古某本人也为此搭上了性命。有关部门和专家提醒做菜用的食盐千万不可随意用亚硝酸盐替代,后者过量使用还会致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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