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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医疗急救体系存在四大弊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6:00 光明网
郑山海(煤炭总医院医生)

  一名突然昏迷的病人,被120火速送往一家医院后,该医院却因为CT故障无法进行影像学检查,患者死亡后,家属对此非常不满(《新京报》6月24日)。

  虽然我们不能说患者病情的转归和没有做CT有多么密切的关系,但这种基本检查的缺失,对于救治工作的开展,肯定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再联想到此前曝出的“假120”事件,

无不在向我们说明,城市的急救体系的确存在问题。

  首先,我们的急救网络信息不畅。按照一个正常的急救程序,当病人进入急救车时,急救人员应该和目标医院进行沟通,一方面将患者的信息告诉对方,让对方做好接诊准备;另一方面也可以了解对方医院是否具备接诊的条件,假如我们有这样一套沟通系统,就绝对不会把一个可能是脑血管意外的病人送到不能做CT的医院。

  其次,政府对院前急救的投入力度还不够。急救作为公共卫生保障的重要内容,理应给予重点扶持,目前国家对公共急救虽然有财政支持,但急救单位也存在养活自己的问题。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当前市民呼叫急救车的成本应该说是很高昂的——20元/公里(往返),患者动辄就需要数百元的费用,这导致很多市民选择出租车而不是急救车来运送病人。

  其三,急救系统缺乏规划。现在,多数医院都开设了急诊,可是受医院自身水平和业务的影响,各医院急诊的水平差距很大,但这种差距却缺乏一个公开的途径让市民知道。从而导致一些危重病人被送到某医院急诊后,根本无法得到应有的救治,有的不得不转往他院,有的干脆就被“消极”治疗了。对比起来,国外对急诊的要求是很严格的,综合实力不到的医院,一般不允许开急诊。例如德国,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择优设立几个急救中心,分管不同的专业和区域,有了急诊病人,就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往这些医院送。既能避免转运病人可能出现的“猫腻”,也保证了急救过程的一路畅通,绝不会因为重复转院而耽误治疗。

  其四,急救对象不规范。国外之所以只指定部分医院开设急诊,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他们的急诊只救治真正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在国外,一个没有急诊症状的人可以叫救护车,也可以被送到急诊室,但接诊大夫只要认为你没有急症,就会让你回家,找社区大夫或私人医生就诊,不给你任何治疗。相反,我们国家大有让急诊向夜间门诊发展的趋势,只要病人上门,就认真对待,导致很多医院的急诊室充斥着大量的感冒发烧甚至白天没时间输液的患者,看着挺热火朝天的,真的来了急症病人,反而没了接诊的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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