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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封杀大理”就捍卫了游客的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6:00 光明网
邓海建

  日前,大理对洱海游船、大理古城、蝴蝶泉、苍山索道和崇圣寺三塔等景区进行整合,改变价格体系及付费方式,这遭到了京广沪部分旅行社的“封杀”。近年来,全国各地景区先后被旅行社以不同理由“罢黜”的并不在少数。(6月29日重庆晨报)

  深圳导游邬敬民出过一本书,叫做《叫我如何不宰你》,某种意义上说,在旅游“廉贱”的怪异背景下,游客“挨宰”已是常态,说旅行社主动为消费者主持“正义”,怕是

上帝也要发笑的。但,奇怪的是,最近闹得如火如荼的“封杀大理游”,部分旅行社却几乎不约而同地高举“以消费者的名义”。苍山绿,洱海青,这风光如画的大理是怎么得罪了旅行社的呢?“封杀大理”就捍卫了游客的利益?

  首先,“封杀”闹剧只是多角债下利益谜局的一次癔症发作罢了。起因是2004年底大理实施以“先付后游”为基础的“一卡通”支付系统以来,阻断了三角债发展的去路,打破了部分组团社试图继续在旧体制中维持私利的梦想。旅行社对游客是“先付后游”、对景点却是“先游后付”,特别是在旅游市场“赔钱接团”恶性竞争下,产业链的两端自然被盘剥:游客被异化成小摊贩的“顾客”,不能获得相应的“旅游使用价值”;景区不能实现有效资金周转,影响景区的持续发展——旅游业陷入“瘦了两端,肥了中间”的怪圈。当这种多角债下的利益格局被打破的时候,利益主体的不当得利空间自然被消弭,恼羞成怒可以预见。

  其次,所谓“捍卫游客利益说”不值一驳:一,对于游客的自主选择而言,景点不只大理一家,它若价高到背离市场规律,游客自然会用脚投票,人家如何联合整饬,大抵是算不上垄断的,在充分竞争领域里的市场个体行为妨碍不了消费者的价值选择,到是提供服务的旅行社单方屏蔽了“大理”,这种越俎代庖的作为,有刻意缩水旅客选择自由的嫌疑;二,事实而言,在“黑导”、“黑社”泛滥和旅游服务投诉居高不下的当下,奢谈“捍卫游客权益”,实在是很讽刺的事情,如果真要捍卫,拜托少让旅游路线缩水、少带我们去买东西吧。

  “旅行社”的身份意义,在于它能帮助游客在有限的时间及价格承受的基础上,选择最佳的景点组合以获得旅游最佳体验。遗憾的是,对游客,他们渐次放弃了专家的本色,不断采用欺骗或者强行手段忽悠消费者。“封杀”谁谁谁,只不过在一段时间内阻止部分团社与其业务往来,如果真要“捍卫游客权益”,还是请先解答好旧机制下“景区之痛与游客之伤”的谜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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