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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现流脑病例必须6小时内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6: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北京讯 (记者谢绮珊)昨天,记者从卫生部获悉,近年一些省份出现流脑的局部暴发疫情,病死率呈上升趋势,尤其在部分省份发现C群引起的病例增多,流脑的威胁不容忽视,出现较大范围流行的危险依然存在。卫生部发布了《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方案》,指出各级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流脑监测病例时,城市必须在6小时以内,农村必须在12小时以内进行报告。

  方案要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派人对报告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学校、托幼机构发生首例流脑病例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建议并指导发生疫情的学校开展晨检工作;建筑工地等其他集体单位发生首例流脑病例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协助用工单位对务工人员健康状况开展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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