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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违章罚款都要在三个月内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6:3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实习生陈昱宇记者赵琰) 昨天,一些媒体关于“超3个月不缴违章罚款扣12分”的报道,让很多有电子警察曝光记录的车主大惊失色,纷纷涌到曝光处理大厅排队接受处理。对此,市交管局权威人士解释说,新规定针对的是拿着罚单而没去及时缴纳罚款的违法者。有电子警察曝光记录或被贴了违停单没到大队处理的,仍然只需在年检前处理掉即可,请驾驶员放心。

  昨天一早,私家车主方先生就给本报打来电话,询问:“我今天在网上查到两次曝光记录,可都是2月初的。现已过了3个月,是不是要被记12分了?”随后,记者在网络上看到,几乎每个与汽车有关的讨论版里,这都成了大家最关心的话题。网友“文字游戏”说:“刚才我到白下路交管局曝光处理中心去排队,发现人狂多,都是听说这个消息之后赶来的。”机动大队一位负责人证实说,昨天一早曝光台刚办公,前来接受曝光处理的人已经排队到了门外,他们只好增开了窗口,并且在门口张贴了宣传告示,民警也不断出来解释,可是还是不断有人拿着报纸赶来排队,直到下午这一现象才有所好转。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正如昨天《南京日报·红绿灯下》专版上所报道的那样,从7月1日起,凡是在马路上交通违法被交警当场开具罚单的驾驶人,务必在3个月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否则要被记12分。其中,当场领到罚单却没有在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的,超限的天数还要按照每天3%另外再处罚款。对于有曝光记录,并且已经到曝光台接受处理、拿到了罚单的驾驶员或车主,也必须在15天内到银行缴纳罚款。如果领了罚单之后,超过3个月仍不交纳罚款,则对处理时登记的驾照扣12分,并寄出通知。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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