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吉林出台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要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6:38 中国青年报

  

  据新华社长春7月3日电(记者褚晓亮)拖欠农民工工资过去追回欠款就算了事,如今却没那么简单了。近日,在吉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中,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还要对农民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补偿金。

  按照规定,一旦发生拖欠行为,用人单位要向农民工加付被拖欠工资50%到100%的赔偿金。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还要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制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