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缴费三大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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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6:4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晨报讯(记者肖鸣镝)个体从业人员及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缴费调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档次。 昨日,记者请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乔佐文做了具体解读。 缴费基数:由社平工资调整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解读:社会平均工资,即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包括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下岗职工的平均工资。 一般来说,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要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沈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66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658元。 今年7月1日起,个体人员的缴费基数将由按沈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按沈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缴费比例:由18%调整为20% 解读:缴费比例由按沈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8%调整为按沈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入统筹基金。 如果延续原来的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1366元)为缴费基数和18%的缴费比例政策: 2006社保年度个体从业人员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为1366×18%=246元。 按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658元)为缴费基数和20%的缴费比例政策: 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为1658×20%=331.6元。 两者月相差331.6-246=85.6元。 年相差85.6×12=1027.2元。 缴费档次:今年由2个调整为5个 解读:2006年7月1日之前,沈阳市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选择有两个档次: 一是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二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4050”人员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可以选择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而2006社会保险年度内(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缴费基数则设定了按沈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5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选择60%为缴费基数的,仍然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4050”人员或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人员),允许参保人员根据自己的缴费能力选择缴费基数。 对于多数个体人员来说,原来缴费基数只有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种选择。 调整后如果以70%作为缴费基数,每月缴费额为232.12元,与选择100%作基数的331.6元相比每月可少缴99.48元,充分照顾了低收入人群的实际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2006年至2010年为养老保险改革过渡期,这期间缴费档次逐年减少,也就是说: 2006年度有5个档次; 2007年度有70%~100%缴费4个档次; 2008年度为80%~100%缴费3个档次; 2009年度为90%~100%缴费2个档次; 到2010年后,只有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1个档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