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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实施供水水质公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6:52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青岛讯记者从青岛市有关部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7月1日开始,青岛市定期公报城市供水水质,其中,市内四区供水水质每周公报一次。

  根据市民呼声和建议,青岛市研究决定,自7月1日开始实施供水水质公报制度。公报主要内容为:全市城市供水水厂出厂水、管网水抽检结果及达标情况,主要是余氯、浑浊度、细菌总数和总大肠菌群等4项常规水质指标。其中,市内四区供水水质每周公报一次,各

区市供水水质每月公布一次,全年水质综合情况每年公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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