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举报奖炮制假烟案 一男子因诈骗罪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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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7:1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 良肖 通讯员 张黎辉 刘下前 朱传银) 自己先用小钱买假烟,当买方将假烟快运到随州时,就打电话向烟草部门举报,以获取高额奖金。昨日,做“笼子”用歪招生财的后某,被随州曾都法院以诈骗罪判刑两年。 去年7月,29岁的后某放弃北京的生意回到随州,在报上看到曾都区烟草专卖局刊登的举报涉烟案件线索,可按举报涉烟案值的20%—30%获得奖励的公告,遂想出一个生财歪招 ,并与在北京做生意结识的福建人张某联系,称要购买假烟。当年8月26日,后某给张某汇款4400元,以每箱(50条)450元的价格,购买了360条假冒硬“中华”牌卷烟。9月4日,这批假烟运到河南信阳某物流公司后,后某打电话要物流公司将这批假烟送往随北某镇,交给自己编造的一名叫“阿后”的人。做好“笼子”后,后某打电话向烟草部门举报。当日,这批案值13.32万元的假烟,被烟草部门截获。 当年10月,后某采用同样手段,购买了1338条假冒软“中华”牌卷烟,案值64.224万元。 随后,后某要求烟草部门兑现奖励,烟草部门许诺按案值的20%进行奖励,两次共为15.5万多元。在先行支付1.3万元后,烟草部门承诺余款待案件查处后再兑现。 正当后某要求兑付余下的14万余元奖金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后某既是买假者,又是举报奖获得者,遂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后某企图骗取奖金15万余元,实得1.3万元即案发,其未得部分属犯罪未遂。案发后,后某退还全部赃款,主动坦白认罪,故比照既遂犯罪减轻处罚。 一审宣判后,后某表示服从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