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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卖父母房拒给赡养费 逆子4万元买断母子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8:10 武汉晚报

  昨日,一个燃烧了25年的家庭战火在江岸区法院的调解下熄灭。

  张艳春和老伴有4个女儿1个儿子,夫妻俩特别溺爱儿子李虎。1981年,他们居住的房子拆迁还建。儿子偷偷将还建房卖了,并将钱财占为己有,从此对父母不闻不问。

  1984年,李虎自己买了房子,并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妹妹李青,可是,李青以其骗了

家里的钱为由不愿意支付全额款,李虎自然也不给她过户。于是,双方闹上法庭。

  张艳春到庭支持女儿,并讲述了来龙去脉。法院帮他们达成协议,李虎将曾经卖房的钱10万元退还父母作为赡养费。

  可3年过去了,父亲也去世了,母亲还没拿到分文,一直居住在儿子委托别人出租的房内,条件极差,还多次被媳妇咒骂。她再次将儿子告上法庭。

  经过调解,法庭督促李虎一次性给张艳春赡养费4万元,张艳春搬到其他子女处居住。而母亲也从此和儿子断绝了关系。记者徐丹通讯员丁毅王敬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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