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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拾证索酬被警方带走 车主丢车误会他偷车勒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8:1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陶乐)一农民在路边捡到一张机动车驾驶证及合同书一份,随后联系上失主索要报酬。令他想不到的是,刚从失主手中接过酬金,几名民警突然出现,将他带走。原来,在他向失主索要报酬之前,失主的车辆及相关证件恰好都丢了,失主以为是该农民偷车之后再敲诈勒索,便向警方报警。

  拾证索酬被带走

  6月24日,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七塘村农民张某某,在八塘山坳沟口路边,捡到一张机动车驾驶证和合同书一份,驾驶证上姓名为阮××。

  25日上午,张某某让弟弟张三(化名)按照合同书上留有的手机号码,与失主阮××联系上。双方约定,由阮阮××自己来取证,到时支付张某某200~300元的酬金。张三说,第二天上午,失主再次联系到他,双方约好,由他哥哥张某某拿着驾驶证及合同书,在七塘村街口车站处当面“交易”。

  26日下午5时许,双方在约定地点见面,最后经讨价还价,阮××给了张某某230元钱。不料,就在张某某高兴地拿钱准备到菜市买菜时,被几名便衣警察一把抓进了警车。

  释放后精神受打击

  7月1日,记者来到七塘村,一问起张某某被抓的事,不少人都还清楚地记得。临街一店铺老板回忆说:“那天是街日,人很多,警察把张某某抓走时,一路上很多人围观。”另一猪肉摊粟老板也告诉记者,当时张某某就在他摊位前,一下来了几个人,出示证件后,便把张某某抓上了警车,“当时还以为是来抓赌六合彩的”。

  “自从这事后,我哥哥都怕出门了,整天闷在家里。”记者在张三的指引下,见到正躺在家中的张某某,只见他一脸黯然,眉头皱在一起。一见记者到来,他便立刻坐起来说:“警察抓了我后,说我偷车勒索,还让我交代同伙……”

  据张三介绍,当天一直都是由他与失主阮××联系,当时阮曾说,他的车也丢了,但兄弟二人也没在意,没想到接过钱不久,他哥哥就被警察以涉嫌偷盗车辆带走。“我们农村人捡了东西,要点报酬也不为过,没想到却被抓进公安局。”张三称,因为他哥哥被抓当天很多人围观,放出来后,不但钱没拿到,很多人还问他犯了什么事。现在,他哥哥都不敢上街,因为街坊邻居们都拿这事开玩笑,笑话他哥。

  张三告诉记者,事后他们联系失主阮××,但对方一直不正面回答,后来干脆不接他们的电话。

  证实原来是误会

  7月3日,记者联系到扶绥人阮××。据他介绍,张某某6月24日电话联系到他,说捡到他的驾驶证时,他的一辆微型车刚好于6月21日晚丢了,包括车上的所有物品。此时有人称捡到他的证件,并向他索要报酬,他顿时觉得可疑,当时立即向警方反映。之后,警方让他按照约订与张某某进行交易,引蛇出动。

  记者从兴宁区五塘镇派出所一位姓潘的警官处了解到,6月26日当天,该派出所确实协助了扶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警员工作,当晚张某某便被带往扶绥县公安局接受调查。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扶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位负责人。据他介绍,之前,阮××丢车后即向扶绥警方报警,当阮第二次报警称张某某捡证索要报酬后,他们例行公事进行调查,并派出警员与南宁市兴宁区公安部门联合行动。

  经扶绥警方调查确认,张某某并不是盗车犯罪分子,便于27日上午将张放了,同时扣下了阮支付给他的230元酬金。该负责人称,扶绥警方只是按法规办案,对于张某某精神上受到的打击,警方将与失主阮××联系,尽快与张某某沟通处理。

  当天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到阮先生,他说,这是个误会,现在事情已查清了,他会抽空与张某某联系沟通,希望能化解双方矛盾。编辑:王香菊作者: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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