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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轮胎”被骗190多万 诈骗者一审领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8:29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厦门一家公司在收到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价值200多万元的货物后,仅支付了部分货款便逃匿。日前,贵阳市中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该公司法人有期徒刑期15年。

  据了解,厦门这家公司名叫厦产机械有限公司,杨瑢斌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2001年1月、5月,经过协商,杨瑢斌分别以“厦门厦产机械有限公司”的名义与贵州轮胎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根据双方协议,由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900套不同规格的工程轮胎及装载机7台给厦门厦产机械有限公司配套委托销售,同时还提供60万元的轮胎作为铺底资金给厦产公司。在履行合同期间,杨瑢斌向贵州胎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了货款共计47万元。到了2002年3月29日,经双方签订的还款协议确定,厦门厦产机械有限公司尚欠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货款共计198.03万元,杨瑢斌分两次还款56300元。不久杨瑢斌逃匿。2005年7月2日,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将逃匿的杨瑢斌抓获。

  此案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杨瑢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收取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后,仅支付部分货款,在尚有192.4万元的货款未归还的情况下即逃匿,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故判决杨瑢斌有期徒刑15年。作者:廖波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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