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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没了结二手车易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8:31 南京晨报

  一位银行女职员买来一辆别克赛欧二手车,不料该车曾发生过交通事故且尚未结案,安全气囊、空调和ABS功能均损坏。买主认为二手车交易市场及卖主在交易过程中违反诚信原则。近日,鼓楼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卖主赔偿买主12936.51元修车损失。

  二手“赛欧”惹烦恼

  28岁的萧柳是一名会计,刚学会开车不久。今年3月上旬,南京市民宋泽将自己的一辆别克赛欧小轿车放在通元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交易大厅准备出售,几天后,这辆车被萧柳看中。3月14日,萧柳和宋泽签订了《转让合同》。购车款总价46000元,定金5000元。《转让合同》订立当日,萧柳进行了简单试车,车辆发动后可以看到车内仪表盘中有部分指示灯闪亮,但未引起特别注意。3月16日,双方到车管所进行了转移登记。

  车子开回家后不久,萧柳发觉不对劲,于3月19日将车开至一家4S店。检测后,4S店出具《估价单》,说明车辆的安全气囊、ABS系统、空调系统已损坏需要维修,工时及材料费共计12936.51元。通过进一步了解,萧柳发现所购买的车辆前不久曾发生过交通事故,目前事故尚未结案。萧柳感觉自己被人“蒙”了。

  协商无果到法庭维权

  萧柳找到宋泽,宋泽认为自己没有隐瞒车况,买卖是自愿的。萧柳自然不会就此罢休,3月24日,她便将宋泽及通元二手车交易市场告上了鼓楼区法院,要求赔偿修车所需费用及违约金。法院查明,今年2月16日欧某驾驶争议车辆在南京市幕府西路,与崔某驾驶的一辆本田小轿车发生碰撞,交警部门认定:欧某负全责、崔某无责。宋泽在事故发生后通知保险公司出险,保险公司对该车被损坏的雾灯、水箱、传感器、主气囊、副气囊、气囊电脑等部件的材料费和工时费进行了定损。3月23日,保险公司确定赔付宋泽车辆损失、施救费、第三者责任物损等共计30100元,宋泽领取了赔付款项。

  法院:原车主赔维修费

  法院最终审理认为:宋泽交付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萧柳要求宋泽承担维修费用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萧柳另要求宋泽支付约定的违约金5000元,因该违约金低于宋泽承担的维修费用,而两者又存在冲突,故该项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二手车市场只是在交易过程中提供部分服务,因此二手车交易市场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作者:李自庆 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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