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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滋生各种案件 海口八年治理“半拉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8:58 法制日报

  ; 从416减少到27是怎么来的

  廖庆玉汪承贤本报记者杨燕生

  新闻快读

  “半拉子”工程被业内称为“烂尾楼”,主要原因是开发商资金实力不足,出现资金链断裂。截至1998年底,海南省海口市积压房地产沉淀资金占海南全省的78%、全国的7.8%。

  记者调查发现,“半拉子”楼里垃圾遍地,臭气熏天,有的成为丢荒处所,地下赌场、造假窝点,危害居民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时常发生。

  政府4个“救命文件”给“半拉子”工程带来重生的希望。经过8年努力,目前海口市的“半拉子”工程数量已从416宗减少到27宗。

  “经过8年的努力,截至今年5月,海南省海口市的‘半拉子’工程已从416宗减少到27宗。”从海口市规划局7月3日向外界透露的这一消息中,旁观者听出的是数字上的巨大反差,而那些至今仍与“半拉子”工程为邻的人们,从中读到的却是另一层含义:离生活环境改善、治安状况好转已经为时不远了。

  记者探访

  “半拉子”工程治安隐患多

  黑洞洞的“半拉子”楼里垃圾遍地,臭气熏天;破旧的建筑隐患重重,作为丢荒处所经常被闲散人员和不法分子利用,制造恶性案件。7月3日记者走访了海口市部分与“半拉子”工程为邻的居民区。

  王先生与“半拉子”楼“汇宇金城”为邻有好几年了。“连排污设施都不齐全,这样的‘半拉子’楼却被租出去住人,所以污水横流是常见事。”他说,住在那几幢“半拉子”楼里的都是流动人口,周边环境卫生非常差。

  王先生说,“半拉子”楼曾经发生火灾,甚至有人躲在里面干违法的事。“生活在这里非常缺乏安全感。”

  海口市城建局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称,一些“半拉子”工程的地下建筑成为积水坑,夺命事件屡见不鲜。

  早在1997年11月11日,海口市某小学学前班的4名儿童在校园内玩耍时,被学校旁边的“半拉子”工程坠下的2根木条砸中头部,造成1死3伤。

  2001年5月6日,一男子在琼山板桥路某“半拉子”工地积水坑中捕鱼,不慎溺水身亡。7个月后,一中年妇女淹死在位于海口西站附近的“半拉子”工程———海口市金鼎花园金华苑地下室的积水坑中。

  2004年12月4日,来自重庆的18岁民工谢某,在回家路途中,因路面崎岖不平,滑入海口市国贸路东郊椰林后面的一“半拉子”楼地基的污水坑内,溺水而亡。

  ……

  还有些人把“半拉子”楼当成地下赌场、造假窝点,杀人等危害居民人身安全的恶性犯罪案件,也时常发生在黑洞洞的“半拉子”楼里。

  海口市公安局也曾通过媒体向市民建议,一个人最好不要到人烟稀少的闲置“半拉子”楼里,这些地方多次发生恶性案件。有时一年里,发生在“半拉子”楼内的刑事案件就有十几起。

  历史原因

  房地产泡沫催生“半拉子”

  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初期,房地产泡沫给海南留下了450多万平方米的空置商品房、报建面积1600多万平方米的“半拉子”工程、2万多公顷的闲置土地和500多亿元的积压资金。

  海南全省的房地产投资额从1993年、1994年连续两年超过57亿元,一下子跌到1998年的8亿元。房产地开发企业从高峰时的5000多家,最后剩下不到500家。

  仅海口市,截至1998年底,全市空置商品房360万平方米,停缓建工程项目416宗,闲置土地3700公顷。

  全市积压房地产沉淀资金316.9亿元,占海南全省的78%、全国的7.8%。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半拉子”工程被业内称为“烂尾楼”,导致项目出现“烂尾”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资金实力不足,出现资金链断裂。

  救命文件

  给“半拉子”工程带来曙光

  为帮助海南走出困境,1999年7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62号)。就是这份通知,为海南的“半拉子”工程带来重生的希望。

  当年9月24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加快海南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工作的决定》。

  2002年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补充方案,要求把4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海南的积压房地产协议移交给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处置。

  2003年6月6日,海南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处置海南经济特区停缓建工程的决定》,为处置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决定》对停缓建工程产权人如何申报处置方案、有何具体期限,产权人处置停缓建工程的方式,在何种情况下,政府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政府处置机构代为处置的形式,对法院查封的停缓建工程和闲置土地如何处置,以及在处置停缓建工程过程中如何维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决定》公布施行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10项意见,指导全省各级法院加快涉及闲置土地、停缓建工程和房产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

  遭遇困难

  彻底处置“半拉子”仍有三关

  海口市坡博村低层丢荒的“半拉子”楼较为集中,这些楼多被用作垃圾废旧物品回收点。

  “原来这里可乱了,什么人都住在里面,废铁废钢管废纸箱都往回拉。”一位与“半拉子”为邻的大婶告诉记者,“不过现在这栋楼好像被某个老板盘下来,正在改建翻新呢,那些流动人员也不见了。”

  位于大同路的万国商城正在紧锣密鼓地盘活修建中,虽然新楼的外观还没出现,但门前广场几乎已经修建完毕,光滑蹭亮的地砖几乎让人想不起这里几年前凌乱萧条的光景。

  作为海南省“半拉子”工程的重灾区,海口于1999年8月成立了海口市处置办,并于同年启动了“半拉子”处置试点工作,2001年第一批积压房地产处置工作开始,首批处置的“半拉子”共有20多个项目。目前尚未处置的27宗项目中,又有几个项目已经进行了处置。

  记者了解到,在处置停缓建工程中,也遇到了不少困难。有些资不抵债的项目处置进展缓慢;相当一部分停缓建项目涉及多方权益人,经济纠纷非常复杂,各方意见难以统一;法院长期或重复查封的积压房地产也不能进入处置程序。

  本报海口7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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