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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七里河:以情感人调解息诉一起申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郁军) 虽然案件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依法本可以不再受理。但是,检察官还是为群众利益着想,给予热情帮助。6月21日,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院妥善处理了一起申诉案,为身患残疾的申诉人张新豫解决了实际困难。事后,张新豫将一面“人民检察执法楷模”的锦旗送到七里河区检察院,表达了他的感激之情。

  今年年初,家住兰州市七里河区的残疾人张新豫因与兰州某燃料有限公司发生劳动

争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将裁定驳回。

  今年4月,张新豫向七里河区检察院申诉。该院民行科及时立案,经过全面细致地审查后,办案人员认为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驳回张新豫诉讼请求的裁定适用法律准确。但是,考虑到申诉人的实际困难,该院民行科并没有简单终止审查,而是积极帮助申诉人解决实际困难。

  一方面,他们坚持以情感人,通过礼貌热情的接待,使其心理上得到安慰,人格上得到尊重,化解其对立情绪。另一方面,耐心向其解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使申诉人服判息诉,同时多次派人赴张新豫所在的某燃料公司,帮助调解双方劳资争议,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

  最近,燃料公司对张新豫在经济上给予了适当补偿,该申诉案有了圆满结局。

李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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