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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带枪真敢开火 出了人命死罪难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26岁的安徽农民周小娃携带枪支来沪讨债,众目睽睽之下竟开枪杀人。日前,经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周小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周小娃在广州打工期间从一枪贩手中购得一把自制手枪和四发子弹。去年8月31日,他携带枪支从广州回安徽老家路过上海,在一老乡处打听到他的四叔周某在上海的住处和手

机号码,因周某曾向他家借过一笔钱至今未还,他想讨回这笔欠款。9月2日一早,周小娃打电话给周某,两人约定当日上午在上海市宝山区某菜市场见面商谈。为防不测,周小娃将手枪装上子弹后随身携带,前往约定地点。上午10时左右,周某开着一辆车赴约,同车还有周某的朋友刘某和李某。周小娃见周某带人前来,十分恼火,两人发生激烈争执。周小娃上车后又与周某争吵起来,失去理智的周小娃扳动枪栓,将副驾驶座上的李某击中致死。

林中明 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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